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在亚马逊等平台上广泛采取多店铺经营模式,即同一卖家以多个账户开设众多店铺。

这一现象在近十年迅速发展,其背后有内外两方面原因:
➡内部原因:多品类海量SKU策略阶段。目前中国跨境电商以“卖货为主、品牌薄弱”为特征,为追求业绩增长,卖家倾向上架海量SKU、涉足多个品类。这自然催生出批量开店的“店群”模式,以覆盖更多类目和市场机会。早期跨境电商圈的成功秘诀之一就是大量铺货、白牌产品,通过规模取胜。例如,头部卖家赛维时代曾在2018年一度开设多达2361家店铺,以店群模式几乎垄断细分品类流量。大量店铺使卖家能以不同账号运营不同产品线或品牌矩阵,从而获取更高销量。
➡外部原因:平台政策严苛下的风险对冲。亚马逊平台对卖家合规要求严格且政策多变,若卖家只有单一店铺,一旦账号因某种原因被封,全部业务将遭受重创。为分散经营风险、保障生存,不少卖家被迫采取多账号的防御性战略。通过多店铺,“鸡蛋分散在多个篮子里”,即使个别店铺被关停,仍有其他店铺支撑业务。然而,亚马逊明文规定同一主体通常只能注册一个账户,因此不少卖家通过关联公司或他人名义来增设额外账号。这一灰色操作在行业内曾较为普遍,使店群模式在平台规则的缝隙中发展壮大。
简言之,多店铺模式是中国跨境电商在“多品类+高不确定性”环境下的产物:对内体现为以铺货冲量为主的发展阶段,对外则是应对平台高压政策的被动选择。这种模式一度带来了跨境卖家的高速成长和暴利,但也埋下了合规隐患和经营风险。随着跨境电商进入打造品牌、精细化运营的新阶段,“遍地是黄金”的粗放时代已经结束,卖家必须重新审视多店铺模式的合规性要求。
1、法律法规分析
跨境电商多店铺运营涉及法律、税务、海关、外汇等多方面合规要求。相关的最新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包括:
1.1 电子商务主体登记与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起施行,要求从事电商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登记、纳税,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这意味着在海外平台开店销售商品的中国卖家原则上也应有工商登记身份(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依法申报经营收入、缴纳税款。多店铺运营情况下,如果某些店铺用亲友个人名义开设却未登记为经营主体,则违反电商法有关主体登记和纳税申报规定,存在法律风险。
1.2 平台账户规则:亚马逊平台政策通常限定每一法人或个人卖家只能拥有一个卖家账户。为了多开店铺,不少企业采取让旗下子公司分别注册账号,甚至借用第三方个人/公司名义开户。严格来说,这种间接控制多个账号的做法游走于平台规则边缘。赛维时代等公司在上市审核中声称,亚马逊并未明文禁止通过控制附属主体来间接拥有多个店铺。然而,一旦被平台认定为不当关联,可能触发关店清理。2021年的亚马逊封号潮验证了平台政策的严厉:深圳大卖傲基科技在刷单事件后,多达510个店铺账号被亚马逊停用,2.36亿元资金被冻结,公司当年净亏损近6亿元。由此可见,利用多主体开店虽暂未违法法律,但违背平台服务协议的风险始终存在。
1.3 海关监管与出口资质:跨境电商出口需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等规定,跨境电商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卖家)、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角色。卖家如果自行组织货物出境销售,理论上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或通过有资质的外贸代理办理报关。多店铺模式下,有些卖家为图方便采用“买单出口”,即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购买报关单据,由第三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再将货物寄往海外。这种做法规避了卖家办理出口资质和报关的麻烦,但违反了海关关于如实申报的要求。根据法规“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出口货物应由实际出口方申报并收取货款,如果借用他人名义报关,则属于报关单证不真实,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贸易甚至走私行为。海关法规要求出口申报主体与收汇主体一致,以防范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套利等行为[13]。
1.4 税收政策:跨境出口电商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特殊政策。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做销售核算后,可按规定申请增值税退税或免税。然而在实际中,跨境电商企业难以逐笔对应进货发票和出口订单,无法满足传统出口退税严密的一票一单制要求。为支持新业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
1.4.1 增值税免税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条件下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免征不退”)。这意味着卖家出口零售商品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法申请退税,减轻了小额货物的税负和手续负担。
1.4.2 核定征收所得税:许多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可选择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在综试区内,通过9610直邮模式的零售出口可按销售收入的4%核定利润征收所得税,总税负可控制在3%以内。
1.4.3 一般贸易退税:对于能够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型卖家,仍可通过9710(B2B直接出口)或0110(一般贸易)模式申报出口并申请最高13%的出口退税。这要求采购环节取得增值税专票且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1.4.4 市场采购贸易:对采购发票缺失的小微商户,可采用“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即以个体户在指定市场集货出口,单票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可免于提供进项发票,并按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一般为5%)。这为无票的小卖家提供了合法出口和收汇途径。
1.5 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指引,货物贸易收支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强调“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这要求跨境卖家在出口报关单证、货款收支之间保持一致。以往多店铺模式下存在的主要外汇违规风险包括:
1.5.1 利用个人账户私下收取海外货款,绕开企业结汇。中国法规规定个人每年便利化结汇额度只有等值5万美元,大额跨境货款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银行或支付机构结算并履行国际收支申报。大量卖家过去通过PayPal、Payoneer等将资金转至国内个人卡,或用地下钱庄兑换人民币,这是明显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一旦被金融机构风控监测,账户将被冻结调查。例如,杭州某大卖家因用亲属个人账户收款,经系统追踪后其全部PayPal余额遭冻结。
1.5.2 出口收汇不入账:一些卖家选择货款留存在境外公司或账户,不申报回国,逃避国内税赋。这可能违反外管局关于出口收入申报和境外账户监管的要求。一旦税务、外汇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发现企业出口报关额与境内收汇额不匹配,企业将面临补税和罚款,并可能被按擅自留存外汇论处。
1.5.3 第三方支付合规:近年来国家鼓励使用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跨境收款结算。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在外管局登记货物贸易名录后,可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支付机构需按照规定将交易信息“还原申报”至外管局数据库。因此卖家必须选择正规渠道收款,禁止多店铺共用同一收款账户混淆资金。新规明确不得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结汇必须经持牌机构办理。
1.6 最新监管动态:数据报送与穿透式监管:进入2025年,中国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升级为“以数治税”的新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近期密集出台政策,加强平台数据直连税务和出口业务申报管理:
1.6.1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境内外电商平台向中国税务机关定期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和收入等涉税信息,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亚马逊、eBay、速卖通、Shein等平台必须每季度报送中国卖家的店铺信息、交易流水、结算金额等。甚至店铺注销、更换经营者也需上报,且税务检查时要求提供订单、交易记录明细,不得以拆分收入、剔除刷单等方式瞒报。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卖家以往的两套账、瞒报流水行径将无处遁形。
1.6.2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重点规范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明确代理出口须申报实际货主信息。公告规定通过代理公司出口货物时,代理企业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实际生产销售单位)的基础信息和金额。如未准确报送,将视为代理企业自营出口,需就相应出口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此举意在终结长期盛行的“买单出口”乱象,封堵借他人抬头报关、隐匿真实销售的做法。新规下,过去通过外贸代理挂靠、瞒报收入偷逃税的老路已被堵死。
伴随上述新规,税务部门构建了“平台数据推送+报关信息对接+企业申报”的全链条监管网络,通过多源数据自动比对,一旦发现企业申报销售额明显低于平台实际流水,将立即预警稽查。据报道,深圳龙岗已有卖家因申报收入仅占平台流水的68%,被系统锁定追征税款并处罚款,直接击穿了现金流。可见在数据透明时代,任何收入归集不规范、税款漏缴行为都将迅速暴露,并引发严厉后果。
综上,当前法律法规和监管环境已对跨境电商多店铺经营模式形成全面覆盖:既要求主体身份合规、按规纳税,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交易数据透明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规则与国家法规叠加,使曾经的灰色地带迅速消失。卖家必须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在新的监管格局下继续经营。
2、多主体多店铺模式的主要合规问题与风险
以往中国跨境电商在多店铺运营和收入归集中存在诸多不合规做法,在当前监管要求下将面临法律和经营风险。主要问题包括:
2.1 账户合规问题:借他人名义开店与平台违规风险。由于亚马逊限制一主体一店,不少卖家曾经采用他人身份开店:如以高管、员工及其亲友的名义注册店铺(所谓“第三方店铺”)。赛维时代在IPO前也曾存在通过员工亲友开设店铺的情况,虽在2020年后清理了这类第三方店铺。这种做法违反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一旦被平台识别关联,将被视作滥用账号处理,可能导致批量封店和资金冻结。2021年封号事件中,傲基科技大量店铺被同时封禁即是前车之鉴。因此,多店铺模式下使用非实名主体开店属于平台违规操作,存在被集体封号的法律后果(依据平台合同条款,而非国家法律,但其影响对企业致命)。
2.2 经营主体隐匿与法律责任归属不清。通过第三方人士开店还带来法律上的不确定:店铺实际上由卖家控制运营,但名义经营者却是他人。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知识产权侵权或产品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和追偿会非常复杂。如果名义账户人并非实际控制人,可能出现消费者维权无门,或名义人承担法律风险的情形。这也可能违反《电子商务法》关于经营信息真实披露的要求,因为实际经营者与公示信息不符。因此,多店铺模式如未厘清法律主体,存在纠纷和监管处罚风险。
2.3 “买单出口”与海关瞒报:不少铺货型卖家缺乏进出口权或为节省成本,采取“买单报关”形式,将货物交由第三方外贸公司以其名义报关出口,并支付一定费用获取报关单据。在这种模式下,实际货主与报关主体不一致,卖家的出口销售未在海关留痕,存在严重合规风险:
2.3.1 虚假贸易风险:买单出口经常涉及伪报商品价值、归类,以骗取出口退税或政府补贴,或低报规避监管。指出此举可能滋生骗税、非法买卖外汇、走私等违法行为。新规下税务要求申报实际货主信息,明确未报真实货主的代理出口将由代理企业自行纳税,实际等于取消了买单出口的财税优势。继续以他人抬头出口将构成虚假申报,可能被追究逃税甚至走私责任。
2.3.2 视同内销风险:如果货物由境内A公司生产却借B公司名义报关,而货款又直接汇入A公司或其离岸账户,监管部门可能据此认定A公司并未真正出口,而是将产品“内销”给B公司再由B出口。一旦认定为内销,A公司需补缴国内增值税和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按1%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3%补增值税并缴25%企业所得税。这将彻底吞噬掉原本通过买单出口所节省的税费,得不偿失。
2.3.3 收入瞒报与税务风险:多店铺运营由于账户和资金分散,过去一些卖家没有将所有店铺收入并入公司账簿申报纳税,而是通过个人账户或境外账户截留部分收入。典型情况包括:将部分亚马逊回款直接打入境外私人账户,或不同店铺收入归集到境内外多个主体,从而降低单一主体的申报收入。这属于少申报销售收入甚至恶意逃避纳税的行为。税务新政实施后,平台每季提供的真实交易额将作为税务稽核依据。一旦发现企业申报远低于实际流水(税务部门设定了30%的安全差异线作为参考),将立即要求企业补税并处罚款。深圳已有卖家因申报额仅占平台流水68%被追缴税款加罚款,直接击穿现金流。此外,长期隐匿收入金额巨大者,可能达到《刑法》逃税罪的立案标准,相关责任人面临刑事风险。总之,两套账、瞒报流水在“数据穿透”时代将无所遁形。
2.3.4 个人账户收款与外汇违规:许多跨境卖家曾为了逃避税务和外汇监管,将海外平台资金提现至个人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钱包,再兑换成人民币。常见做法如:让员工或亲属的国内银行卡接受境外汇款;将收款绑定PayPal等,然后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提现。这些行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存在洗钱和非法经营外汇的嫌疑。《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通过合规渠道办理,个人私下结汇超额属违法。一些卖家因此吃了大亏:如前述杭州卖家,因使用亲属账户收款被监测冻结资金;又如深圳某卖家用地下钱庄结汇,资金链断裂后因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银行将其账户全部冻结。此外,个人账户收款往往与报关记录对应不上,极易在税务、外汇数据比对中暴露,引发调查。新规已明令禁止私户收款、店铺共用收款账户,要求结汇须经持牌机构。因此继续使用个人账户归集收入将面临账户冻结、罚没和信用污点等严重后果。
2.3.5 采购发票缺失与增值税风险:多店铺模式下卖家往往走薄利多销路线,货源来自小工厂、小档口,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过去不少卖家选择“不开票采购”以省成本,但由此导致账面成本缺失,税务上无法抵扣进项增值税和合规列支成本。当税务机关要求其就销售收入核定利润时,综合税负可能高达38%(增值税+所得税)。相比之下,如果能取得合法进项发票,经过出口退税或免税处理,综合税负可降至3%以内甚至更低。因此,无票经营实际上埋下巨额税负风险。而且无票采购还容易引发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隐患,无法提供正规进货凭证也增加内部管理难度。新监管环境下,无票采购的卖家将被重点关注,需做好补税准备。监管部门也鼓励企业优先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供应商合作,改善合规性。
2.3.6 资金链和内控风险:多主体、多账户的资金归集方式使企业内部资金流复杂,增加了财务管控难度。如果集团内部缺乏统一的资金结算和核算制度,容易出现账外循环、资金挪用等问题。比如一些店铺由个人账户收款后再转给公司,过程中可能截留或延迟入账,影响财务透明和现金流管理。也有卖家反映曾出现员工以自己名义开店收款后卷款而走的情况,可见收入归集不透明会带来道德风险和资产安全隐患。在严格监管下,企业还将面临繁重的数据核查工作量:如要对几十上百账户的流水进行对账,确保与报关和报税记录一致,这对内部审计和财务团队都是挑战。
综上,多店铺经营模式虽然带来业务规模扩张,但过去建立在钻监管空子的很多做法已不可持续。当前环境下,这些不合规问题需要全面整改,否则企业将面临税补罚款、账户冻结、批量封店、信誉受损甚至刑事追责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3、我们建议的整改措施与合规策略
面对新监管要求,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必须对多店铺模式进行合规改造,将灰色操作转为合法合规的运营机制。以下是详细的整改措施和合规运营思路:
3.1 明确店铺归属,规范主体架构。首先要清理以他人名义开设的“影子店铺”。所有店铺账号应尽量绑定到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实现法律主体清晰。提到赛维时代曾设立822家子公司专门用于开店,就是为了以法人主体对应店铺,从而在法律上明晰控制关系。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绕过了亚马逊每主体一店的限制,同时保证了店铺财务和资产归属于公司。卖家应建立完善的“店铺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店铺公司的设立、维护、注销流程,并确保母公司对店铺公司的人员、业务、资金实施有效管控。如果必须使用第三方合作开店,也要通过签署委托协议、股权关联等方式明确实际控制权,避免日后权责不清。此外,对于历史遗留的第三方个人店铺,要及时关停或转移到公司体系内,并取得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以杜绝将来可能的纠纷。这一步能确保多店铺经营在市场监管层面符合法定主体要求,为后续财税合规奠定基础。
3.2 全面真实申报收入,建立健全财税内控。多店铺模式的企业应尽快整合各店铺的销售数据,实现收入归集透明化。具体举措包括:
✔ 统一财务核算:无论多少店铺,建议集团层面建立集中财务系统,将各账号的每日销售额、回款额同步记录到公司总账,并定期与平台结算报告核对,确保不错漏。2025年起平台将自动报送季度销售数据给税务机关,企业务必做到报税收入与平台数据完全一致。可设定内部差异预警阈值(如1%以内),发现漏报少报立即纠正,严守合规底线。
✔ 定期内部审计:建立定期审计机制,对店铺销售数据、报关记录、收款账户流水进行交叉核验,确保三者匹配一致。IPO保荐人在赛维时代案例中,通过抽查合同、发票、报关单、退税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方法核对收入流向,以确认不存在账外收入。企业也应参照这种做法,自行检查各环节数据链条,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 杜绝“两套账”:坚决摒弃内部“小账本”。所有店铺发生的销售和费用都必须纳入公司正式财务报表。对于此前习惯于私账管理的团队,要加强合规培训和制度约束,防止人为瞒报。未来“数据裸奔”时代,任何两套账企图都会被平台直连数据揭穿。因此企业领导应重视财税团队建设,引入专业会计和风控人才,完善内部控制,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3.3 规范出口申报渠道,匹配货物流与资金流。针对过去买单出口、无单出货的问题,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合规报关模式,确保“谁出口谁收汇”落到实处:
✔ 自营出口或正规委托出口:如果企业已有进出口权,尽量采用自营形式报关,确保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就是公司自身。若需委托代理报关,应使用正规的委托出口方式,与代理签订合同并在报关单上填写实际货主企业作为“生产销售单位”,同时在税务预缴申报中报送实际货主信息。这样货物离境记录和销售主体对应,符合申报要求。关键是要避免再通过“购买报关单据”等非法途径处理出口。
✔ 适用9610直邮模式:对于直接从国内发货给海外消费者的小包裹,可采用海关监管代码“9610”的跨境电商B2C直邮模式。这一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简化通关,针对单票货值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小件商品。企业可与邮政或快递物流合作,通过批量清单向海关备案,实现便捷出口放行。9610模式被誉为中小卖家的“救命通道”,2023年不少试点口岸9610出口业务爆发式增长。在税收上,9610模式享受增值税免征不退,且可按销售4%核定利润征所得税,总税负很低。企业应尽快将零散包裹发货切换到9610渠道,以合法途径出货并享受税收优惠。
✔ 利用9710/9810模式:如果企业有向海外仓库备货、再由海外仓销售给消费者的业务,可采用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报关。9710适用于卖家将货物批量出口给海外企业或自有仓库;9810专指出口海外仓备货。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针对9810出台“离境即退税”政策,即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办理增值税退(免)税。具体而言,货物离境后先行退税,等实际销售时再据实核算调整。这极大加快了资金回流和税款退还速度。企业应与海关、税务部门对接,充分用好9810的退税新政,将FBA等海外仓模式下的出口纳入合规申报,获取政策红利。
✔ 1039市场采购:对于主营低货值、小批量商品且难以取得进项票的小卖家,市场采购贸易也是选择之一。卖家可在政府指定的市场集聚区(如义乌、东莞等)以个体工商户身份申报出口。每票货物货值不超15万美元,年度总额不超过规定限额(如深圳地区500万美元)。此模式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由税务部门按照核定征收征税(个人经营所得税约为5%)。市场采购贸易被官方认可为跨境出口新业态,可以合法收汇结汇。因此,对于铺货型、供应链散的小微企业来说,是解决无票采购和合规收汇的有效途径。需注意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及市场采购资格,并严格控制交易额度在限额内。
通过以上合规出口渠道的选择,企业应做到货物流、报关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哪家公司名义出口,就由该公司收汇并入账。这既满足海关和税务规定,也便于内部管理。例如,赛维时代针对其邮政小包业务,采取由香港子公司采购国内货物、通过中国邮政寄送海外消费者的模式,报关由邮政总对总方式处理。由于采购和销售主体在香港,香港无增值税且无需退税,货款结算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整个链条合法合规。赛维还专门让中国邮政出具国际小包通关流程合法合规的确认函,以证明该模式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这种设计值得类似铺货型企业借鉴:灵活运用境内外公司结构,匹配适当报关模式,确保物流、资金走在阳光下。
4、强化跨境收款合规,合理配置境内外资金。
针对收入归集中的外汇合规问题,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4.1 全部使用合规渠道收款结汇:立即停止使用个人账户或未备案账户接收境外货款。应将各店铺的收款账号切换至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收款账户(如PingPong、万里汇(WorldFirst)、连连支付等)或直接汇入公司境内外汇账户/离岸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收到资金后,会按照要求进行交易申报,将款项兑换成人民币汇入企业对公账户或结汇专户。例如赛维时代主要通过拉卡拉、汇付天下、易付宝等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资格的机构结汇,用于支付境内供应商货款。这保证了收款渠道受央行和外管局监管,资金来源、用途均有记录,不会因为通道问题被冻结。若销售规模较大,也可以考虑由境内开户银行提供跨境收款服务,通过银行端办理结汇和入账。不管哪种方式,禁止私人收款和私下换汇应成为公司铁律。
4.2 境内外公司合理分工:很多跨境企业采用“境内公司+香港公司”架构来优化收汇和税负。境内公司负责产品研发、运营管理等服务职能,香港等境外公司负责向国内采购货物并销售给海外消费者,实现大头利润留在境外,境内公司按服务费获取收入。这种模式下:
🔷 境内公司收取境外公司的服务费(比如技术服务、运营支持费等),属于服务出口,可以免征增值税(需在税务备案)。境内公司只就这部分服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境外(香港)公司由于利润来源于海外销售,在香港通常无需缴利得税(货物在境外消费且香港公司离岸经营可豁免)。境外公司赚取的利润可以选择再投资海外市场,或以后通过股息形式汇回(届时交纳预提税)。
🔷 这种架构解决了采购无票的问题:香港公司向大陆供应商采购无需索要增值税票,采购成本成为其境外成本,不涉国内增值税。境内公司因为不直接销售货物,也无增值税纳税义务,只对提供服务计缴税款。赛维、安克等大卖家都有境外子公司参与国际业务,即是出于这方面考虑。当然前提是要按规办理相关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并保证贸易、服务交易真实合理,否则也会被关注。
🔷 企业在采用该模式时,要确保跨境资金划转合法:如赛维时代披露,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将境外销售款汇入境内:(1) 银行渠道:由香港子公司(如兰玛特)与境内公司(如华成云商)之间签订货物或服务贸易合同,将外汇以付款形式汇给境内公司,再由银行按合同性质办理入账结汇,并取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等证明;(2) 支付机构渠道:使用合规支付机构收款并将货款直接结汇给境内供应商,减少资金回流环节。这两种渠道都在监管范围内运作,确保了境外资金回流路径透明。企业应针对自身业务量大小,设计合理的境内外资金流动方案,在满足外汇法规的前提下,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4.3 清理个人绑定卡:如前述,历史上曾有店铺收款直接绑定法人或财务人员个人银行卡的情况。公司应彻底清查所有店铺的收款账户,取消个人银行卡作为收款选项,统一由公司账户或第三方支付通道收取。有的卖家通过个人卡收支境外资金,造成账外收入和税务风险,并增加审计工作量,监管建议跨境电商企业立即整改店铺绑定个人卡的问题。因此,将个人账户剔除出收款链条,是确保收入归集合规的重要一步。必要时,公司高管和实控人可就此出具承诺函,保证不经私人账户过渡销售款,以向投资人和监管方表明决心。
5、获取合法进项凭证,优化税务筹划。
对于上游供应链,企业应逐步规范采购渠道,争取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合法扣税凭证,以降低税负:
✔ 优选有票供应商:企业可以通过整合供应链,向规模化、有开票资质的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哪怕单价略有上升,也换取进项专票用于出口退税或抵扣国内税负。的测算表明,一般纳税人如果无票采购,综合税负可达38%,而有票采购并办理退税可将税负降至2.5%左右。巨大的税差足以覆盖因转向正规厂商可能增加的成本。因此这是利长远的选择。同时,还可通过与供应商合作改进研发、品控,培育差异化产品,为品牌化奠定基础。
✔ 善用核定征收政策:如果部分货源确实无法拿到增值税专票,小额商品又不便逐票退税,那么应充分运用核定征收政策。前文提到,通过9610模式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按销售额4%计利润,实际税负很低。此外,各地税务对小微企业也有月销额1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企业可与税务部门沟通,确保按免税不退或核定征收方式处理这些销售,不因发票问题背上不必要的重税。像赛维时代这种年销数十亿元的大企业,大部分业务已经通过免税核定方式合规处理,小部分高货值品类才走退税模式。
✔ 香港/离岸公司分担成本:前述香港公司采购模式也可以解决无票成本的问题——境内公司无需为无票采购交税,因为采购和销售都在境外完成。这实际上将潜在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成本转移到了境外主体。境外主体如果在香港等低税地区且利润主要来自境外,可合法地少缴或免缴当地税负。因此,通过集团内部定价,将一定利润留在境外公司,也是合规降税的一种安排(但需注意转让定价合理性,避免税务质疑)。赛维等公司已利用这一策略降低税负,但随着税务透明度提高,也要确保境外利润汇回时依法纳税。
6、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与档案留存
在严监管时代,企业必须把合规要求嵌入日常运营流程,形成长效机制:
✔ 建立凭证档案制度:税务新规要求2025年起所有交易都要留存电子合同、物流单据、发票等完整链条凭证,以备检查。企业应马上行动,搭建数字化存证系统,将每笔订单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截图、货运提单或国际小包单号、采购发票或出库单等资料归档。尤其对于刷单等异常订单,更要保留相关作废记录,防止日后被质疑少报收入。全链路凭证管理已成为企业生存的底线。另外,定期对电子数据异地备份,防范数据丢失。
✔ 合规培训与流程控制:对公司高管、财务、物流、运营等各部门人员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使其熟知当前法律规定和公司内控要求。将上述合规措施固化为标准流程,如“收款账户审批流程”“店铺设立合规指引”“出口申报操作规范”“资金结汇审批制度”等,做到有据可依。对于新的业务模式上线,提前进行合规审查评估,确保不触碰法规红线。
✔ 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跨境电商合规涉及海关、税务、外汇多领域,企业可考虑引入专业咨询和审计机构辅助。比如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定期检查申报数据,或请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审阅报告,尤其在计划上市或引入投资时提供背书。赛维时代在IPO审核中,就提供了境外律师关于店铺公司合规的法律意见书,以及税务、外汇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中小企业虽未上市,也可借鉴这种做法提升自身合规水准。
通过上述整改和管理强化,多店铺运营模式并非不可为,而是要转变为“多店铺合规运营模式”:即在合法架构下多账号经营,并严格按法规申报纳税和结汇。下面我们将分析头部跨境电商企业的合规实践,进一步佐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案例合规实践(赛维、安克、傲基等案例)
行业领先的跨境电商企业(如赛维时代、安克创新、傲基科技等)在合规运营方面已经探索出不同路径。它们的经验表明,“铺货型”和“品牌型”模式在合规处理上各有侧重,但目标一致:满足监管要求,降低运营风险。下面将以赛维时代和安克创新为代表,比较不同模式的合规策略,并分析傲基科技转型的案例,为行业提供借鉴。
1、赛维时代:店群铺货模式的合规运营
业务概况:赛维时代是典型的铺货型跨境大卖,产品涵盖服装、家居、小家电、户外等多品类SKU,巅峰时期曾开设数千家店铺抢占市场。尽管近年来努力转型品牌,自有品牌销售占比提升至88%,但其营收仍高度依赖亚马逊平台(2022年约89%来自亚马逊)。赛维2023年在深交所上市,招股书和审核反馈披露了其多店铺模式的合规细节。
店铺账户结构:为规避亚马逊账户限制又确保店铺受控,赛维时代采用了“母公司+子公司矩阵”的架构开店。资料显示,赛维合计拥有933家店铺,其中822家为专门用于开店的子公司(即“店铺公司”),实际运营由母公司集中管理。此外,赛维过去还曾经通过公司董监高、员工或其亲友名义开设部分店铺(第三方店铺),但已在2020年后全部清理关闭。如此庞大的店铺矩阵能否合规,是上市审核的关注重点。赛维方面回应称:经过对平台规则研究和与亚马逊客户经理沟通,认定亚马逊并无明确禁止母公司通过控制多个主体间接运营多账户的规定。且公司报告期内(申报上市前若干年)没有因多账号模式被亚马逊处罚关店。同时,赛维制定了严格的《店铺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店铺公司的设立、维护、注销流程,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和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证明报告期内其多店铺行为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这一系列举措说明赛维已将多店运营纳入内部控制体系,尽量将平台违规风险降到可控且有据可查的范围。
收入归集与税务安排:赛维时代在财税合规方面的举措尤为典型:
✔ 全口径申报收入:赛维在上市前对各店铺收入全面整合,报告期内实现境外资金回流境内人民币约234.57亿元(2021年度)。所有境外销售款最终都通过合规途径汇入了境内账簿,并按要求申报纳税。经过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未申报入账的境外收入,报告期内也没有因外汇或税务违规受罚。这表明赛维已经杜绝了账外收入和偷漏税行为,财务数据经得起监管审阅。
✔ 境内外公司联动:赛维灵活运用了香港子公司“兰玛特”(Lanmate)在架构中的作用。根据披露,赛维的邮政小包直邮模式由香港兰玛特公司向境内供应商采购货物,再通过中国邮政直接寄送海外消费者。这样境内卖家变成向香港公司出售商品,货物经邮政渠道出境,兰玛特再完成海外零售。
此模式下:
✔ 报关:利用中国邮政的跨境电商清关渠道完成,小包裹以9610清单报关,邮政提供了合规性确认函。
✔ 增值税:由于采购和出口均由香港公司完成,大陆企业不发生出口销售,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也不存在退税问题。香港本身对出口货物不征增值税,完美规避了增值税负担。
✔ 所得税:赛维在大陆主要赚取服务收入和部分内销收入,按正常25%企业所得税纳税。大量海外销售利润留存在香港兰玛特,而香港对离岸收益豁免利得税,故这部分利润实际免税。但在上市合并报表中应有披露相应利润。监管重点关注这是否转移定价不公。为此,赛维让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了对邮政小包业务合规性的兜底承诺,并由香港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确认这种安排符合海关、税务、外汇规定。
✔ 外汇结算:邮政模式的消费者支付一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信用卡通道)扣款,赛维则通过持牌支付机构结汇。显示赛维所有支付业务均经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资质的机构结算,并在需要时通过银行渠道办理货款划转入境。具体而言,一部分货款由兰玛特通过银行付给境内关联公司华成云商采购货物(形成贸易付汇,再结汇成人民币给国内供应商);另一部分通过支付机构直接结汇成人民币支付供应商。赛维提供了银行出具的业务凭证、外管局证明等资料,以证明所有外汇流转都遵循登记申报要求。保荐机构也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流水,与报关和账面记录逐一对照,未发现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汇款的情况。
✔ 出口退税与免税:赛维的产品品类多、单笔订单小,为简化税务处理,公司主要采用免税核定征收模式而非出口退税。由于跨境电商难以做到每笔订单对应发票,无法满足传统退税要求,因此赛维大部分出口销售选择免征增值税且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合规纳税。仅在有完整进项发票的情况下,部分货物通过9710一般贸易模式办理退税(如有)。这样既避免了无票购货导致的高税负,也规避了退税单证繁琐的问题。赛维还强调其供应商体系中有能力开票者居多,以支持公司的退税/抵扣需求。同时,公司注重及时办理综试区等资质以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整体来看,赛维在税务上做到了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应缴则缴,既争取了优惠,又防范了偷漏税嫌疑。
平台合规与风险控制:赛维时代虽店铺众多,但其品牌和账号在亚马逊平台上仍保持较好信誉:2021年亚马逊大规模封号时,赛维没有受到重大牵连,只是出于策略主动关闭了一批效益不佳的店铺。这表明赛维在平台运营上相对遵纪守法,没有涉及严重违规(如大规模刷单、售假等),否则难以独善其身。赛维近年来也意识到过度依赖单一平台的隐忧,尝试发展独立站等自有渠道,但效果一般。监管层在审核其上市时亦关注大量店铺是否存在被关停的风险。赛维通过说明行业惯例和自身措施,证明多账号虽有风险但处于可控状态。此外,赛维还在封号潮后进一步加强了品牌化运营,孵化出数十个年销千万级的自有品牌,占销售收入近九成。这些品牌大多依托亚马逊渠道销售,被称为“渠道化品牌”。虽然品牌独立性仍不足,但至少品牌矩阵策略使赛维能够将不同产品线分散到不同店铺和账号下运营,从而降低单个账户出问题时对整体的冲击。赛维的案例显示,铺货型企业通过内部控股多公司开店+境外公司结算+核定/免税缴税的组合,能够实现较大规模下的合规运作。然而,其弱点在于对亚马逊的高度依赖仍未改变,渠道单一风险和品牌薄弱问题依然存在。赛维上市后,如何拓展平台以外销售、提升品牌溢价,将是决定其长远合规和竞争力的关键。
2、安克创新:品牌精品模式的合规运营
业务概况:安克创新(ANKER)是中国跨境电商的另一代表,但与赛维截然不同的是,它走的是品牌化、精品化道路。安克主营3C电子及周边配件,以自主品牌驰名海外,包括Anker、Eufy、Soundcore等。公司更注重产品研发和品质,在欧美市场建立起品牌认知。2017年安克创新完成境内上市(创业板),成为跨境出口领域早期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之一。其财报显示,安克收入渠道多元:虽然发家于亚马逊,但近年来亚马逊渠道收入占比降至约50%,其余来自自营官网、线下零售和其他电商平台(沃尔玛、eBay、速卖通等)。安克甚至成功打入欧美线下卖场,使线下渠道成为重要收入来源。这种多渠道布局使安克对单一平台的依赖显著降低,在应对平台政策变化上更具弹性。
账户与架构:安克的运营策略一般不会采取大规模多账号铺货。作为品牌商,安克倾向于一个品牌对应一个旗舰店的模式经营。例如,在亚马逊上常见官方店铺“AnkerDirect”,专注销售Anker品牌产品。由于一个账号即可上架多种品类商品(只要同属Anker品牌),安克并无开设海量账号的必要。当然,出于区域市场管理需要,安克在不同站点可能有独立账号(如北美、欧洲、日本各有官方账号),并通过品牌备案(Amazon Brand Registry)获得保护。根据公开信息,安克在亚马逊的账号数量远少于铺货型大卖,其合规风险也相对较低。安克创新的上市招股书曾披露,其境内运营主体深圳安克主要通过自有品牌直接开展跨境业务,并在美国、日本、欧洲等设有本地子公司,负责市场拓展和售后服务等。这意味着安克采用境内公司+海外子公司直销的模式,而不是像赛维那样用众多境内子公司分别开店。这样的架构简洁清晰,方便统一管理品牌形象和客户服务,也减少了内部交易环节。
税务与出口合规:安克创新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在税务合规上有以下亮点:
✔ 一般贸易退税模式为主:因为安克销售的是自主研发的电子产品,多由OEM工厂生产,有规范的采购合同和增值税专票。因此安克大部分出口采取9710一般贸易形式,由安克或指定贸易公司报关出口,并按产品退税率申请增值税退税(电子产品多为13%全额退税)。这样做保证了供应链上游的税票与出口额匹配,实现闭环。安克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合法获得退税款,降低成本。同时由于有完整票据,即便税务稽查也能逐笔对应,风险较小。安克创新上市前历年财务报表中,出口退税率及税负情况都有详细披露且受审计认可,表明其出口退(免)税操作规范可靠。
✔ 研发费用与所得税优惠:安克重视研发投入,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多年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比法定25%低)。此外,大量研发支出可加计扣除。这些合法税收优惠进一步降低了税负,使安克无偷税动机。公司将资源用于研发和品牌营销,走良性发展路线,也获得政策扶持。
✔ 跨境收款与结算:安克同样需要将海外销售收入汇回国内或在海外支付供应商。公开资料显示,安克创新早期曾利用香港公司或B2B离岸收款的方式,不过随着第三方支付兴起,也逐步转向使用万里汇、连连等正规收款工具将亚马逊货款结汇入国内。一部分资金则可能留存在其海外子公司账户,用于当地市场开支和拓展。因为安克业务遍及全球,多币种资金调拨需求高,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完善的外汇管理体系。其上市文件提到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所有收付款通过公司账户和正规机构完成,并遵守外管局申报义务。这使安克未出现过因外汇违规被处罚的记录。此外,安克与多家国际银行建立合作,可直接进行跨境收付和远期结售汇,规避汇率风险。这一点是品牌型企业的优势:规模和信誉使其能获得银行更好的金融服务,从而不需要铤而走险用地下手段处理资金。
平台合规与品牌保护:安克在平台运营上一直以合规和维护品牌形象著称。例如,它十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营销,极少卷入刷单等违规。在2021年亚马逊封号潮中,安克创新毫发无损,其主要品牌店均正常运营。当时亚马逊提高了合规标准,包括要求电子类卖家提交供应链证明文件等。安克作为源头厂家品牌,能够轻易提供所需的正规发票和认证,确保商品正品可追溯。反观一些杂牌卖家则因为拿不出供应商发票,被平台下架产品甚至封店。安克多渠道经营也增强了抗风险性:即使亚马逊对某方面政策不利,安克可以迅速通过自营网站或线下零售来平衡销售,不至于“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与赛维时代形成鲜明对比:赛维亚马逊收入占近9成,一旦亚马逊政策变化,其业绩波动很大;而安克仅一半收入来自亚马逊,其余渠道可以消化冲击。因此在商业模式上,品牌型企业通过多元渠道和品牌溢价来降低对多账号的依赖,从源头上减少了合规风险。
综上,安克创新的合规运营体现出“高投入品牌+精细管理+官方渠道”的特色。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充分享受政策优惠(退税、高新认定等),同时严格遵守平台和监管要求,没有大的合规失误。这种模式的前提是企业有自主产品和品牌,毛利较高且团队专业度强。但从长远看,品牌型路径符合跨境电商发展方向,也得到资本市场更高认可。安克的市值和盈利能力都显著优于大部分铺货型同行,证明了合规经营与商业成功可以相辅相成。
3、傲基科技:由铺货向品牌的转型合规之路
背景:傲基科技(Aukey母公司)也是华南城“四少”之一,与赛维齐名的早期跨境大卖。介绍,傲基由海归创业,最早依托深圳华强北供应链,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等3C产品,通过亚马逊将中国廉价电子卖到全球,曾风光无限。2015年傲基曾在新三板挂牌,被称为“出口电商第一股”。但由于过度依赖亚马逊且存在刷单等违规隐患,2021年亚马逊封号潮给傲基沉重打击:其旗下主品牌AUKEY等账号被封,大量产品下架,波及约510个店铺,冻结资金高达2.36亿元。傲基当年直接转盈为亏,A股IPO计划被迫中止。这一事件凸显出铺货模式在平台强监管下的脆弱。
合规整改措施:经历重创后,傲基痛定思痛,开始全面合规整改和战略转型,主要举措包括:
✔ 大幅缩减店铺数量:傲基意识到店群过大会带来管理和风险双重压力。数据显示,傲基已主动将亚马逊店铺数量从2022年的353家削减到2024年的98家。仅保留核心的近百家店铺,大多围绕自有品牌运营。这种断舍离式的收缩体现了其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也方便统一规范店铺行为,降低违规概率。精简后的店铺更易于监控其合规情况,如销售数据、客户评价、政策变化等,有利于及时应对。
✔ 停止违规黑帽操作:傲基在封号事件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刷单、虚假评价等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整改后,公司全面叫停了此类黑帽运营手段,加大对运营团队的合规培训和考核。傲基深知再犯将可能被永久逐出主流平台,因此转型期间采取零容忍态度。此后两年傲基没有发生新的封号事故,其剩余账号运营趋于稳定,表明内部风控有所成效。
✔ 打造新品类品牌:傲基没有墨守其原有的手机配件类目,而是充分利用自身电商运营经验,孵化了家具家居领域的多款新品牌。如ALLEWIE、IRONCK、LIKIMIO、SHA CERLIN、HOSTACK、FOTOSOK等,这些品牌产品在海外市场逐步受到欢迎。傲基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改善品质设计,摆脱过去纯拼价格和刷单的路子。打造品牌既满足了平台对于品牌备案和品质的要求,也提高了消费者忠诚度,减少纠纷。可以说傲基试图用“出海品牌”的姿态重获平台和用户的信任。
✔ 多平台拓展,降低亚马逊依赖:吸取教训后,傲基认识到过于依赖单一第三方平台是大忌,必须多渠道发展。据其招股书,2021年傲基84%的销售在亚马逊,但到了近期这一占比已降至约53.8%,其他平台收入占比明显提升。傲基积极开拓了沃尔玛、Wayfair等海外电商平台,并经营自建站等,实现了营收结构的改善。这意味着即使亚马逊方面再出状况,公司仍有一半业务在别处,不至于元气大伤。这与安克创新多渠道布局的理念不谋而合,也是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不能把命运完全系于一家平台身上。
✔ 梳理供应链和报关:傲基此前在刷单风波中也涉及一些质控和合规问题(例如其产品有公模模仿国际品牌之嫌)。整改中,公司对供应链进行了整顿,淘汰不合规供应商,确保产品有合法来源证明,以便应对亚马逊要求提供供应链证明的审核。同时,傲基加强了出口报关和退税管理,杜绝买单报关行为。在香港设立贸易公司统筹采购出口,或利用国内综试区政策进行9610、9710申报,将以前模糊的灰色环节全部阳光化。这为其重新冲击资本市场打下基础。
成果与现状:通过上述努力,傲基科技成功实现“涅槃重生”。2024年11月,傲基科技正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虽然上市首日股价一度破发,但市场普遍认为傲基能够走到上市非常不易,其转型经验值得中国出海企业学习。目前傲基凭借家具类新品牌重新崛起,营业收入和利润逐渐恢复。傲基的案例凸显:即便是深陷违规泥潭的企业,只要痛下决心整改,以合规经营替代非常规手段,仍有机会重获新生。傲基从铺货到品牌的蜕变,正是当前大量中国跨境卖家需要走的路。通过减少店铺、狠抓品质、多平台、多渠道经营,辅以严格的合规管理,才能在海外市场赢得长久立足之地。
品牌型与铺货型模式的合规路径对比
综合赛维时代(铺货型)与安克创新(品牌型)的情况,以及傲基科技从前者向后者转型的经历,我们可以对两种模式在合规运营上的差异作如下对比:
- 经营策略:铺货型以广撒网、跑量为特点,SKU繁多,借助店群策略占领市场,因此往往需要大量账号支撑业务。品牌型则聚焦打造拳头产品和品牌,SKU相对精简(专注核心品类),更注重单品利润和用户口碑。这使品牌型对多账号依赖度低,一个账号即可经营多个产品系列;而铺货型离不开店群支撑来覆盖多品类市场。
- 平台布局:铺货型企业通常严重依赖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渠道单一。赛维时代等公司亚马逊占比高达80-90%,其它渠道贡献甚微。品牌型企业则多渠道经营:安克仅一半收入来自亚马逊,其余来自独立站、线下零售、其他电商等。多渠道策略让品牌型企业的营收结构更健康,也避免了将所有风险集中于一处。合规上,平台多元分散了政策风险,而平台单一意味着监管风吹草动都可能动及全身。
- 账户架构:铺货型往往通过多公司/多个人头开户来扩充店铺数量。赛维用822家子公司开设933店铺,傲基封号前也有数百账号。这种架构复杂度高,内控难度大,要逐一管理众多壳公司和账户,隐患较多。品牌型一般采用“一公司对应一主账号,多国分账号”模式,账号数量有限,组织架构清晰。这使品牌型企业在财税申报、资金归集时逻辑简单,不容易遗漏或错配,大大降低了合规管理成本。
- 税务合规策略:铺货型由于货品杂、供应商多且可能无票,大多选择增值税免征不退+所得税核定的模式(9610等)。退税比例低或干脆不退税,以减少对进项发票的依赖。同时可能通过香港公司采购来解决无票问题。品牌型则因为有完善供应链,通常走一般贸易退税模式,获取全额退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整体税务合规度高且税负较低。两者相比,品牌型更易满足严格的税务合规要求,而铺货型需要依赖特殊政策或架构来合法降税,否则容易陷入高税负或偷漏税风险。
- 外汇与收款:铺货型过去问题较多,如常见个人收款、地下结汇等。如今赛维、傲基等已改用第三方支付机构+香港公司模式收款,按规定结汇。品牌型企业由于一直正规经营,通常直接通过银行或支付机构收款,从一开始就较少涉及个人账户。在外汇申报上,品牌型资金链清晰,可提供订单合同对应,每笔收汇基本都有报关支撑,合规性强。而铺货型过去存在收汇无报关、资金分散的问题,需要通过整改才能达到相同水平。可以说品牌型天然更贴合“谁出口谁收汇”原则,铺货型则要经过调整才能符合。
- 知识产权和产品合规:品牌型企业非常注重自身知识产权和不侵犯他人IP,产品多有专利、商标布局,且符合出口国认证标准。这降低了被投诉和查处的概率,运营更加稳健。铺货型由于产品来自各渠道,难免出现仿冒款、公模产品等,容易踩中知识产权雷区或质量安全红线。这在合规上属于法律风险(侵犯专利商标、产品不合规),也可能导致账号被封。傲基过去AUKEY品牌被指低价模仿国外品牌款式,就是例子。因此转型品牌后,要投入研发设计,确保产品合规,这也是合规运营的重要方面。
小结:品牌型(如安克)和铺货型(如赛维、傲基旧模式)代表了跨境电商发展的两个阶段。在野蛮生长期,铺货模式无序扩张,一定程度依赖灰色操作获取利益;而到了规范成熟期,品牌模式成为主流,企业更注重长期合规和价值积累。就合规路径而言,品牌型以较高的先天合规基线起步,而铺货型则需要经历后天修正来补齐合规短板。两种模式的融合趋势也很明显:铺货巨头纷纷品牌化、规范化(赛维孵化品牌矩阵,傲基转型家具品牌等),而品牌型玩家也学习铺货时代积累的供应链效率优势以丰富产品线。因此,最终大家都会走向“品牌+合规+多渠道”的可持续模式,这是监管环境和市场竞争共同作用的结果。
转载作品,原作者:卓瑞小杨-Nina,文章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56831365497885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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